〔每日讀經〕

【讀經】士第十四章

【主題】參孫的婚筵和迷語

【提要】

第十四章記載三件事,就是:

  1. 1.  喜愛非利士女子(1~4節)
  2. 2.  徒手打死獅子(5~9節)
  3. 3.  參孫的婚禮(10~20節)

本章記載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。

【鑰節】

士十四4:「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,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。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。」

【鑰點】

本章首先描述參孫的任性,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。父母雖極力反對他,但他固執己見,終於得到允許;因為這事是出於耶和華。在下到亭拿途中,神靈感動他,撕裂獅子,後來在獅屍身內取蜜來吃,由此想到一個謎語。在婚禮中,參孫以謎語難客人,但他妻子洩露謎底。接著,他怒殺三十個非利士人;於是新娘的父親把女子改嫁其中一個伴郎。本章我們看見神如何藉著參孫與非利士人之間發生的糾紛,而使用他為以色列人攻擊非利士人。本章雖然兩次提到「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」(6,19節),可是他放蕩任性,生活隨便,放縱情欲,完全忽略了拿細耳人聖別的條例,玷污了自己:

  1. 1.  娶外邦女子為妻
  2. 2.  從死獅中取蜜是不潔淨的
  3. 3.  從死人身上奪取衣裳

神使用他,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;但他卻要因自己錯誤的行為,自食惡果。因此,參孫雖在母胎就被神揀選的蒙召作拿細耳人,他不遵從摩西的律法,也不依從他父母的勸誡。他錯誤的第一步,給他埋下日後失敗的種子。

今日鑰節指出「這事是出於耶和華」,不是說神喜悅參孫所做的錯事,而是神仍然信守祂對瑪挪亞及以色列人的應許。所以神乃是藉著血氣的參孫,拯救祂的子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。但是參孫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他的放縱情慾,貪戀女色,最終使他自食惡果。因為神的旨意不改變!祂可以藉著任何的人、事、物,成就祂既定的旨意。然而同樣的遭遇,愛神的人得益處(羅八28),不愛神的人一無所得。

「參孫既是個冒險家,也是個丑角。他以輝煌開始,卻以悲慘終結,在始末之間是一步步的墮落淪喪。」 ── 史考基

【默想】

參孫雖有強大的力氣,能輕易赤手撕裂獅子,但卻放縱情欲,成為他一生事奉神的破口。我們應當引以他為鑒。我們行事為人是否靠著聖靈治死(羅八1)肉體的敗壞,並順服聖靈的引導(羅八13)呢?

【禱告】

主啊,保守我們不任性而行,生活也不隨便,乃是順服聖靈行事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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