激勵

〔新約鑰字〕

「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;因我們想,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;並且祂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」(林後五14~15)

「激勵」希臘文是 sunecho(發音為森埃科)。這個動詞由以下兩個部分組成:

  1. 1.  介系詞(sun-),意為「與……一起」、「共同」
  2. 2.  動詞(echo),意為「擁有」、「持有」、「抓住」

因此,其意思是「一同持有」、「緊緊抓住」、「圍繞」或「控制」。它通常帶有壓迫、限制、包圍、維繫、擠壓、催逼、緊迫、捕捉、掌控之意。「激勵」在新約共出現了十二次,用於描述身體、情感或精神上的束縛、壓力或痛苦,或因某種強烈的情感或力量而被催逼,以及被基督的愛深深驅動的狀態。

在《哥林多後書》第五章14節,保羅說:「基督的愛激我們」,其意思是基督的愛緊緊地抓住、佔據、驅動著他,使他不得不去傳福音和服事。這種「催逼」是一種內在的、無法抗拒的力量;就像大水一般的沖激,叫人只能作一選擇,只能走在一條路上,往一個方向前行。我們生活和事奉的原動力,乃是因「基督的愛勵」在我們裡面作工,管理我們,鞭策我們,激勵我們,而叫我們心甘情願一生過彰顯基督和傳揚基督的生活。這裡的「激勵」原文是現在式,表明這裡的動作是繼續不斷的。「基督的愛」一直不斷的「激勵」我們,叫我們沒法在為自己活,而心甘情願地一生向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這是每一個正常基督徒的經歷。

今日鑰節指出乃是基督之愛的「激勵」,以致保羅「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死而復活的主活」。按原文「為」字(for)最好譯作「向」字(to);他「向主活」,表示他事奉的原動力乃是在於主,一切的生活都是以主為中心。「向主活」比「為主活」具有更深的意義:

  1. 1.  「為主活」表示活的原動力在於我,「向主活」表示活的原動力在於主;是祂吸引我,我才能快跑跟隨祂(歌一4)。
  2. 2.  「為主活」是以主為活的目的,「向主活」是以主為活的中心;前者主是主,我是我,彼此仍有分別,而後者主與我有如圓心和圓周同屬一個圓,又如丈夫和妻子在婚姻生活中二人合而為一。
  3. 3.  「為主活」是出於責任,「向主活」是出於愛情;在屬靈的境界中,最大的乃是愛(林前十三13)。

【只有耶穌】

盧勒是十三世紀西班牙的一個貴族,也是傑出的大學教授。他放下輝煌的前途去向回教徒傳福音。他曾兩度被驅逐出境,並被禁閉在一地牢中達一年半之久。他老年時被帶到一圍牆邊,被人用石頭打死。他的最後一句話是:「只有耶穌!」在他死前不久曾說過:「沒有愛的人,不能真正活著。靠著基督活的人,卻永遠不死。」他開始盡職時的誓言是:「我的主我的神,我將我自己,我的妻子,我的孩子,和我一切所有的都獻給你。」一直到他死,他從未撤回對基督那種專注、獨一的愛。

【祂為我死】

祂為我死,我才能活,
我今為祂活著;
我命、我愛,我都獻給
那為我釘死的。
(副)
哦,耶穌我主,我救主,
使我能專心跟從主;
你怎樣為我而死而活,
讓我照樣為你死活。

這首詩歌的作者是宣信(Albert b. Simpson, 1843~1919)。宣信的這首詩歌啟示我們與基督同死同活的事實。宣信的一生見證了基督的包羅萬有,無論在重大的事件或是生活的點滴,基督都是他的供應和扶持。因著他享受主作他的一切。他在主裡的經歷頂深,特別看見「在基督裡」這榮耀的事實。所以在近百年以來,宣信弟兄成為當代合乎主用的寶貴器皿。直到今天,我們讀他的著作或唱他的詩歌,都能感覺到他身上所發出來的熱和力。但他帶給教會的屬靈影響有多大,是我們無法估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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